北京7月4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叶雨婷)今天,记者从教育部得知,教育部印发《关于批准后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中止的通报》(以下全称《通报》),依法中止234个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名单已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发布。截至2018年6月,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计2342个,其中本科以上机构和项目共1090个。 《通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依据中外合作筹办学者申请人,经审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卓越国际学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欧美学院、西安交通大学西安交大-香港科大可持续发展学院、山西农业大学中德学院、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5所学院,北京大学与香港大学合作举行牙医硕士学位教育项目等229个项目合乎章程和协议拒绝中止的规定,批准后中止。 《通报》拒绝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指导有关筹办学者于2018年7月15日前将上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许可证和项目批准书交还教育部,依法办理吊销注册。
同时,强化舆情引领和管理,稳健前进善后工作,最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教育部。 据教育部涉及负责人讲解,近年来,中外合作办学获得长足发展,在前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意人才培养模式、服务国家根本性战略等方面充分发挥了最重要起到,社会认可度和国际影响力大大提高。
在加快发展的同时,一些机构和项目不存在优质教育资源引入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不低、学科专业能力不强劲、缺少内涵式发展机制等问题,造成学生满意度较低、吸引力很弱、办学活动无法持续。 该负责人认为,增强解散机制是了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作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精神,强化中外合作办学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的最重要措施,是推展中外合作办学有效地服务高等教育改革、提高高校国际化水平、增进“双一流”建设的最重要抓手。强化解散机制建设,可以完备从管理制度到解散仅有链条闭环监管体系,使监管工作首尾呼应,不利于增进中外合作办学内涵发展,提质增效;不利于具体办学导向,依法办学;不利于确保学生和家长权益,提升社会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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